我和太太是先決定結婚, 才買樓的. 2001年1月開始睇樓, 9月落定, 開始籌備結婚, 12月簽紙, 1月擺酒. 來來去去只用了三個月, 攪到朋友都誤會為我們是奉子成婚.
結婚第一個支出就是買戒指, 第二個支出就是影結婚相. 這兩樣支出都可以量入為出.
另一個支出就是給太太父母的禮金, 這樣要看看他們是否能體諒你們了, 你們不能節省.
接著就是擺酒, 我們只是攪得很簡單, 沒有要兄弟和姐妹, 沒有租車, 只是請我一個好友負責車我去接新娘和回門 (當然要給封大利事給這好友啦).
擺酒那天的支出, 除了酒席外, 還有化妝師, 攝影師和禮服的費用.
擺酒收的禮金, 會分為三份, 男家親友, 女家親友和我們的朋友, 我們只會收自己朋友的一份, 其他就是雙方父母收了, 所以最終計數, 自己也要支出了.
結婚總支出是多少, 我都忘記了, 只是盡量節省吧! 畢竟節省來的金錢, 可以令我們快些達到財務自由, 將來生活得更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