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5月 20, 2011

司法覆核不應被視為對施政的障礙

葉一知


法律和法治精神是一門專業,不是阿豬阿狗加把嘴,一個說「濫用」、一個說「破壞香港競爭力」,就能了事。

法治精神應是公民社會的常識,通識也要教,如果願意學習,一般市民都能理解,但坊間充斥太多假法治專家,口口聲聲批評司法覆核,影響學生,其中更包括我們的特首曾蔭權,一邊聲稱要尊重司法程序、不便評論案件,一邊卻引述市民意見,指部份政黨、政客借環保和保育之名阻撓大型基建上馬,質疑有人濫用司法程序。

(閱讀全文)

文章由MemDB聯播系統轉載, 原文請按此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