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24, 2008

奧馬保安大風波~

[轉自:新浪網‧香港]

保安集體劈炮翹起奧馬
2008-07-24
【東方日報專訊】奧運馬術比賽尚餘十六日便在本港展開,但大批比賽場地外判保安員正醞釀「劈炮」潮,隨時嚴重削弱場地的保安能力。有奧馬場地外判保安員向本報力數工作條件惡劣五宗罪,待遇連狗不如,又指當中不少更是短期合約員工,由學生、主婦拉雜成軍(1),只需七日通知便可離職,不少難忍苦況的同僚表明下月初出糧後辭職,時間上接近奧馬賽事開鑼,有關方面勢難極速補充保安人手,場地保安堪虞。 奧運馬術賽分別在沙田及上水雙魚河比賽場地舉行,分別由多間外判公司負責外圍及場內保安工作,合共有保安員約三百多人。其中一間外判公司有保安員向本報表示,他們共有至少一百多人,均以短期合約形式聘用,七月初正式上班,不少更是散工。 上班安檢「搞咗成個鐘」 有在沙田場地工作的保安員力數奧馬場地工作條件惡劣。首先,是安檢時間表,員工每天工作九小時或十二小時,但每日上班進入場地時,需要接受嚴密保安檢查程序,「又check(檢查)袋,又過機,逐個逐個查,搞咗成個鐘。」(2) 其次,則是經常超時工作,由於交更安排繁複混亂,令每天收工時間較原定遲,很多時遲兩個鐘,甚至遲成三、四個鐘。有員工投訴指公司從無交代會否有「超時補水」,加上不同外判公司的薪酬水平不同,令員工怨聲載道。 又有上水雙魚河場地保安員則投訴,雙魚河場地內雖設有多個流動廁所,但長時間被鎖上,數百名工作人員主要使用近後門的廁所如廁,不時令廁所大排長龍;於山上站崗的保安員,如廁來回更需要一小時,不少人惟有「死忍」,每日只如廁一次,有人更就地解決。該名員工直斥有關安排極不人道。此外,也有員工投訴當值時不准戴太陽眼鏡和同工不同酬。 表明下月初出糧後離職 多名員工異口同聲謂,「呢份工咁辛苦,唔係人做」,聲稱身邊有數十名保安員已表明,下月初發薪後「劈炮唔撈」;又指奧馬保安員入職前須「驗明正身」,更須由北京奧組委批准並發出工作證,「如果咁多保安員臨奧馬先唔做,想搵其他人都搵唔切,到時都唔知點算,奧馬實會有影響。」 馬術公司發言人則回應表示,保安員由保安公司聘請,馬術公司今日會約見保安公司了解情況。不過,據悉,馬術公司認為保安業界良莠不齊,不排除有人乘機搞事,即使有大批保安員離職,亦會由警方頂上。(3)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組織幹事李凱透露,已收到數名奧馬外判保安員求助,不滿經常超時工作及場內廁所嚴重不足,他會再向其他員工了解情況,並向保安公司及奧馬公司交涉,促請有關方面盡快改善工作情況。

在網上見到這段新聞, 先不去排除當中有部份會與事實有點差異, 但空穴來風.....
香港今次辦這樣大型的活動, 還要是祖國的名義下, 有任何差錯都會是丟自己的面、有損國體.....

舉辦馬術項目, 因地理、經驗, 香港是可以做得十分稱職的!
馬會常舉行世界性的比賽, 經驗不會是一個問題! 所有協調工作都應十分清楚! 上至招待各參賽選手, 下至場地清潔該有足夠的經驗~

保安的一環, 相信一般的賽馬比賽與奧馬該相差不大~
但, 為何偏偏會出了這麼的空穴來風呢?

在那段文字中, 我特別著眼看到三個問題:

(1)
保安工作, 政府多年前已立例要合資格的人土才可到任! 學生、主婦, 我不是否定他們獲得"白卡"(保安員許可証)的資格, 但, 一個世界性的比賽, 不足夠經驗的人我想不能勝任了吧?! 但他們卻又得到了有關工作, 這, 外判公司的選才、監察能力真的不可接受~ 為何不認為這個著眼點會是"子烏虛有"呢? 因為之前在好些論壇又見網友們討論入職的種種~ 如何當時他們已是瞎扯的, 那"背後"的"設計師"可謂計劃周詳了~

(2)
檢查的程序我想是不可避免的, 但, 依我看來, 那設計保安程序的一伙人真的只願在空調房間做事.....
小弟有幸都在建築期間因工事入內參加會議, 次數都不下十次, 場地方面我相信不算是"無知"吧~
隨身物品, 因要避免會影響場內一切設施, 要進行檢查是不可避免; 但, 如果工作人員可有個位於"場外"的儲物地方, 還可在那裡更換工作服, 檢查, 便只需十分少的時間了~
相信到時可能進入的物件只會有工作人員的貴重物品, 如錢包外, 只會是"一眼看清"的吧, 那末十數秒該能完成吧~ 盡管有多逹三百位工作人員, 還同時到場工作, 以一分鐘十個檢查計算, 不用半個小時吧~
至於那儲物地方, 其實賽事只舉行一段短時間, 在銀禧再撥地方暫時改建, 或在進口附近再加建是有可能的~那麼, 問題便可解決了吧~

(3)
這可算是天下間的一個大笑話~
保安公司負責保安的, 但, 作為一個舉辦活動的機構, 真的可以不作任何的監管???
一句"良莠不齊", 真的沒有了責任?
如你是一間食店老闆, 請了一個廚師, 他有自己的副手"執單", 客人們及侍應們向你投訴"執單"常弄錯菜式與次序, 你可以一句:[執單好多人都做得, 呢行好"良莠不齊"啫~]就可以留得住客人, 留得住好員工??? 到時還要侍應們接手執單的工作, 這可以的嗎???
警方在場相信是維持治安, 防止大型事故, 非負責保安工作~"即使有大批保安員離職,亦會由警方頂上。"這句話是一個有管理思維的人說的嗎???

為何近年常有公共活動的負責機構/外判公司出現管理、行政、策劃的問題???
是否政府需要重新審批、監察所有這些機關及外判機構呢???
是否政府內部都有著嚴重的漏洞呢???
再不改善, 就算有再多的什麼什麼改善民生的計劃, 民心對政府的信任只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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