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10, 2008

應該付錢嗎?

昨天和一個客戶閒談,說她之前找了一個供應商,做出來的系統無法達到她的要求,已支付了定金,系統又無法使用,能要求取回定金嗎?

我問她一個問題,如果搭的士,士機車來車去都不能到達目的地,你是否要支付呢?

問題應該看這供應商和士機有沒有真的付出了? 如何他們真的付出時間和努力,我覺得你付錢是應該的,至於他們收不收是他們的選擇(有些士機真的不好意思收).

用另一角度,就當這供應商是你請來的員工,面試的時候他表現出色,請來做事甚麼都不能達到要求,你只可以開除他,能要求不付錢嗎?

曾經有幾個客戶對我說,給了定金,又無法做到他要求的功能,那對他很沒保障.老實說,以上是很多小型公司客戶會問的問題(大公司不會問,因為我要求的金額不高,而他們明白要人做事必須先付出,也明白度身編寫系統未必能成功).解決這問題就是把工程分階段(請看設計流程),一個50,000的工程,我都只要求你支付一成定金(5,000),而這已是完成第一階段的成本.而這個流程的一個特點是,如果不能收到第四階段(四成尾數),我也是損失了機會成本.

文章由MemDB聯播系統轉載, 原文請按此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