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月 25, 2009

商品條例3月2日生效海關放蛇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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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加強打擊黑店客,海關去年調查的個案較前年上升一成三。3月2日,《2008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條例)及相關附例正式生效,嚴格規定部分商品的具體成分及出售說明等,海關會在內部調配五十人執法,並會「放蛇」扮顧客突擊搜查黑店,及成立快速行動部隊,盡快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投訴,估計最快可在兩至三天完成取證。

足金純度規定999
新條例規定足金金飾紋

升至「九九九」,五類電子產品若不包基本配件須「講到明」。修訂條例主要針對電子產品、珠寶及海味等三大類旅客「熱買」貨品。電子產品包括MP3播放器、數碼攝錄機、數碼相機、手提電話及多媒體播放器;珠寶則有黃金、白金、鑽石及翡翠;新例亦禁止海味舖混淆貨品斤單位價錢。

新例下「White Gold」(即含其他金屬物質)只可稱白色黃金,以免與「Platinum」白金混淆;含硬玉、綠輝石等主要成分的翡翠,沒有經過化學工序方可標明為「天然翡翠」。零售商須在發票上列明金飾及白金的純度、價錢、零售商地址等基本資料。五類電子產品的零售商亦須在發票上列明其全名、地址、產品原產地及詳細的售後服務詳情等。

海關商品說明及貨物轉運管制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稱,會在內部調配五十人執法,定期「放蛇」及突擊搜查店舖,並會加強巡查屢被投訴的店舖及地區。為免令旅客因投訴而延誤行程,當局會成立快速行動部隊,加快處理旅客舉報,估計最快可在兩至三天完成取證。

海關資料顯示,去年按《商品說明條例》有關消費品的調查個案共二百三十二宗,較前年增加近一成二,檢控個案亦由前年一宗增至去年十五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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