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月 09, 2010

西半山樓盤廣告豈是誤導

葉一知


港島西營盤新樓盤縉城峰在樓盤廣告標榜「位處港島西半山」(實情是第一街),有中西區區議員不滿誤導,去信消委會投訴。消委會表示考慮日後規管樓盤廣告內容

西營盤是舊區,很少像縉城峰這麼高的大樓,故可這樣理解:「位處西半山」,指其高度已達西半山。有街坊說:「我哋呢度都係半山,咁般含道咪變做山頂?」不,如果此樓高至般咸道,高層住客就如住在般咸道的低層,這樣理解,「位處西半山」,還算不算誤導?

 

規管樓盤廣告,沒有必要,因為誤導已非新鮮事。誤導又分兩種,第一種是資料誤導,像銀湖天峰變走了後面的翠擁華庭,成背山面海,像縉城峰的「位處西半山」,都屬於資料誤導,勉強可以管。第二種是「意識誤導」,所有樓盤廣告,都營造一種意識:你住進去,就是住進皇宮,成了貴族,富甲天下,甚至變成鬼佬,快活得像住進了天堂,仿佛買了這棟樓,不用信耶穌,就一腳登入天堂之境——雖則你住在天堂或皇宮,下面不會是地鐵,你也不用天天逼地鐵上班。

這種意識誤導,怎樣規管?發展商會說:知足常樂。唯心者眼裏,實用面積只有六成的七百尺單位,只要知足,就是天堂,怎能叫做誤導?

更重要是,無論資料誤導還是意識誤導,樓盤一樣好賣得不得了。幾年前百佳賣油魚,卻將之說成鱈魚,踢爆後,市民都不買了,這才是誤導,值得規管。但樓盤廣告誤導,歷史悠久,每次給踢爆後,市民買不買?照買如儀,越貴越買,那證明甚麼?證明那不是誤導,而是增值。一個人明知自己給誤導,還會越出越高價要買,是白痴,但你看香港人像白痴嗎?絕不。換句話說,即使你在奶粉加入「超微細易吸收高濃度低脂肪蛋白質」,給人踢爆了,那是三聚氰胺,市場竟是一窩蜂搶購,越搶越貴,理性上雖然知道是誤導,但事實上這是快樂的誤導,皆大歡喜,沒有必要規管。

智者還要追問:何以如此?拈花微笑,卻道天涼好箇秋。請不要踢爆:我買了樓花,踢爆了便賺少幾個。歸根結抵,大家都給誤導了:這種「樓」,在意義上不是給人住的,那只是一個概念,你說位處海底也好,位處月球也好,只要大家心知肚明,卻仍然追買,這,又算那門子的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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