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玩弄嗎?
昨日提出用比賽的方式設計我公司Logo, 即日收到一間設計公司的電郵, 說這樣分明是玩弄設計者, 不付錢叫人工作, 沒有興趣參加.
我非常同意他的批評, 自己也是服務供應商, 如果客戶叫我先編寫一套系統比賽, 他們選其一使用, 然後付錢, 我也不會參加 (而且獎金實在不吸引).
所以我自己想了很久, 甚麼條件我會參加呢? 如果我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就能完成此系統, 而系統可以讓更多客戶知道我的存在, 我亦會參加.
設計一個Logo, 如果一看"MemDB"就有靈感, 其實一二小時就能完成. 我估計需要的時間不多. (無靈感的話, 十日也不能設計出好的Logo來).
另外我也想出了, 把所有設計永久放在我公司的網站, 讓這些設計和設計者的努力不會就此浪費, 希望吸引大家參加 (或算是幫我一個忙吧).
我預算用港幣伍佰元為獎金, 可能真的太少 (只是象徵式給小小), 但是如果勝出, 他/她的Logo就會被註冊使用十年, 也會出現在我公司的網站, 咭片,宣傳單張和系統內, 讓更多人可以看到這Logo, 這個對設計者來說, 滿足感會勝過獎金 (當然如果獎金多些會更好).
在Blog認識了很多設計高手, 希望他/她們可以幫我這個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