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 2007年12月26日,《2008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涉及鋼鐵產品的 規定有:鐵合金的出口稅率提高到20%,生鐵和鋼坯的出口稅率提高到25%,熱軋板卷和中厚板的出口稅率維持目前的5%不變,冷軋板卷維持5%的出口退稅 率不變,窄帶鋼的出口稅率提高到15%,鉻錳系不銹鋼(200系)的出口稅率提高到10%,熱軋盤條和焊管的出口稅率提高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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