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然判人忽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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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一知
中文有不少詞語,多年來被下了偽道德審判毒粉,成為毒語。這類毒語不是不可以用,只是在某些場合下使用,如果聽眾欠缺獨立思考,不知其毒,便會中毒。本人向來無聊,一直想收集這些毒語。今天就意外拾獲「忽然」這個詞語。
忽然,就是突如其來,例如「他忽然衝出去」。用於動作上,語意清晰,也不用解釋太多。可是,以今天的使用習慣來看,如果將「忽然」冠在其他表示價值或評注的詞語上,便會成為一個「負號」。如果那個評注是負面,例如「他忽然壞起來」、「他忽然變得懶散」,雖然整體仍是負面,卻予人一種「佢以前唔係咁,搞成咁,真令人同情」的感情分數,變成負負得正。
但如果那個評注是正面,便必然是正負得負。不信?看看以下「忽然(+)」這種句式的實際應用:
陳太是高官時不推動民主,離任後獲泛民邀請加入,是「忽然民主」。
曾德成不是高官時,反英抗暴入獄兩年留案底,是年獲邀加入政府,是「忽然從良」。
陳太經過選舉洗禮,關心起民生議題來,是「忽然民生」。
葉劉淑儀為當日推銷廿三條道歉,是「忽然開明」。
葉劉當年經常嘴藐藐,今日收起這副嘴臉,是「忽然樣好」。
其他的例子包括「忽然好人」、「忽然誠實」、「忽然施恩(加人工)」、「忽然仁慈(講好話)」、「忽然公正(處理紛爭)」、「忽然厚道」、「忽然豪爽(請食飯)」等等等等。總之,原本是好事,只要冠以「忽然」兩字,就忽然有罪。
為甚麼說這是偽道德審判呢?因為「民主」、「民生」、「開明」、「樣好」、「好人」等等,價值是否正確為先,忽不忽然乃其次。難道陳太探訪過貧民(姑勿論是否做show),為了不背負「忽然」的罪名,便要在立法會上好堅持漠視民生?
「忽然愛國」也一樣。「忽然」是不是一種罪,非常難介定,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我們就當「忽然」背後沒有其他用心,總之,愛國這種價值取向值得確認就是了,所以評注關鍵是:「怎樣才叫愛國?」「那個愛國者的行為是真正熱愛國家,還是單純地熱愛權勢帶來的好處?」「指出國家的錯誤為甚麼不是愛國?」忽不忽然其實無關痛癢,因為一個長年愛國者,也可以用「愛國」這樣崇高的口號來掩蓋真相。
又如葉劉淑儀,支持2012普選,不也是「忽然民主」?如果她深明民主大義,我才沒空理她忽咗還是忽然。問題是,她口裏的普選,是關卡重重的提名機制,而支持她的陣營,以過去和今日的態度來看,也從未真正支持全面普選。要評注她,我寧願說「假民主」,或科學點說:她支持的普選與普世認定的民主價值有很大出入——這種說法是要堵塞那些「民主不是泛民壟斷的民主」諸如此類的廢話。
「忽然(+)」這種修辭技巧,令人條件反射地想到:「點解佢突然咁好,冇咁簡單嘅,一定係有啲不可告人嘅秘密…….(下刪一千字)」。忽然有罪,因為我們的社會不相信honest system,只會用一個「疑」字來思考。世道奸詐,我們當然不能盡信他人,但如果我們盡是不信任何人,甚麼都條件反射地懷疑,這也是個走火入魔的社會。
如果要徹底解決「忽然」這項道德罪,你自懂得說話開始,便要四處告訴人「我支持民主普選」,讓人無法翻舊帳,才不會負上「忽然民主」的罪名;你要在人人安居樂業時,走出來大聲疾呼「民間疾苦,政府要關注民生」,便永遠不會得到「忽然民生」的罪名。
但你也知道這很無稽。所以,我們每個人其實都被冠以一項叫做「忽然」的原罪。在文明社會四處亂判「忽然」罪的行為,可以用一個新創的狀語來形容:叫做「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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