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2月 14, 2007

建議政府成立知識產權庫

香港想發展創意產業,就必須先做好如何保護知識產權,才可以鼓勵更多人創作,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成立知識產權庫.

不要以為這個是很複雜和很難執行,其實只要政府出面,做知識產權的“時間證明”就可以.任何人可以向政府部門提交任何創作文件,部門不用做任何審查,只要把文件好好保存,給申請人一個證明文件,當有任何侵權官師發生,這文件能被法庭接受為“時間證明”就可以.




例如我設計的軟件和遊戲,別人設計的音樂和文章,只要把相關的文件給他們,他們就可以做我們知識產權的“時間證明”.當然政府不用負起任何法律責任.我真的抄襲別人的知識,我當然要負責,最怕我是原創,但反被人抄襲和告上法庭.

當然政府可以收取行政費用,就算只是HKD$100,除了香港,也可以替所有國家做,一億個文件提交,就為庫房賺到100億了,或者可以提升香港在國際地位,這樣的生意,為何不做呢? 希望曾特首可以考慮我的建議.

(如果大家網主支持我的建議,希望能在貴網誌轉載這篇文章,加大我們對政府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