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月 20, 2009

我的財務自由之路三

對香港一個家庭來說,最大的支出是住, 在創業前,我和女朋友的的人工,分別有$23,000和$12,000,儲蓄分別有30萬和10萬,一個人生的選擇由這開始.




當時和女朋友有兩個選擇,可以和大部份人一樣,繼續打工,然後買一間2,3百萬的樓供二十年,一年去一兩次日本或歐洲旅行,但必須努力工作,沒有自由時間.還是選擇創業,只能買得起1百萬以下的樓,一年只能去一次中國,台灣或泰國旅行,但有機會有自由.

最終大家選擇了後者,這個就是不同人的選擇了.

由於購買了85萬的樓,只需借60萬,所以只需要支付1,500的利息,就能解決住的問題,有自己的空間結婚,而且因為可以還大部份的本金,利息支出也越來越少,五年就能完成所有債務,擁有了第一個房屋資產(其實可以早三年完成,只是把一些資金投資在股票上).

不用做收入大過支出,這是我的財務自由目標.兩人一同努力,隨著創業做出來的軟件和股息產生不用做的收入,供樓的利息支出每月減少,這個目標在2003年達成,而我們也能計劃生育,太太也開始做全職媽媽.待續.

由首篇文章(我的財務自由之路一)開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