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06, 2007

張愛玲的手稿

葉一知


今晚去了港大圖書館聽宋以朗先生*細說「張愛玲的三十事、物、情」,讓我一瞥作家的逸文軼事。

喜歡一個作家,總是從作品開始。作品有時是作者的回聲,但肯定不是作者的全部。與作家保持一定距離,其實更為幸福,但人有弱點,總掩不住好奇心。只好叫自己不要抱獵奇八卦的心去聽,不然就是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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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其中最有趣的,是張愛玲的真跡手稿。手稿有如把嬰孩的出生過程凝固,讓後人得窺其成長。在圖書館展出的手稿非常清晰,字體工整精細,有幾處下了編輯符號,可看到匠心是如何獨運。宋先生展露的其他手稿,畫得亂七八糟,更是有趣,且證創作之難。例如張愛玲有一篇文章,標題刪了又刪,一連好幾個。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寫作從來如此。每個作者都應該經歷過一個不忍割捨內容的階段。有時我們寫文章,突有神助,偶插佳句,完稿後細看,卻發現那一段雖好,卻跟全文有點格格不入,有時更因字數所限,不知如何安插下去,有如一個粉瘤,雖無害,卻有礙。作者幼嫩時總是不忍割去,到成熟了,便知道那段所謂神來之筆,不過寸心之失,無甚意義,留下,永不及一刀揮去來得痛快。

只有手稿才可讓人翻看這個割粉瘤的小手術。不過,手稿快已成絕代風流。今天因為有網誌,寫文章的人很多,但可追溯的手稿很少,因為我們寫稿都轉用了電腦(就如現在這一篇)。儘管修改得天花龍鳳,都是無聲無色,不著痕跡。修改已發表的網誌文章,讀者很多時更不會察覺。劍不留痕,留的都是工整卻虛擬的新細明體。一篇文章的誕生,好像從來沒有過程,看來更覺機械,少了一份寫作feel。

今天有多少人寫blog還會先用筆起稿?寫這類生活小記,為了省時,我都直接用電腦寫稿,但其實我非常愛用筆起稿的感覺,所以寫感性文章或很長的分析文章,還會先用筆。我總覺得要寫帶有強烈感情的文章時,只有墨瀋可以傳我情意,深深滲入紙裏心扉,不會按一個backspace便磨滅,仿佛那個想法從來沒有出現過。不過我用筆寫的也不是手稿,而是草稿,因為字體衰得只有我自己看得明白,入了電腦後更會抛掉。

有潛質的博客或寫作人,可以考慮多用筆寫稿。儲起一堆手稿,到你寫出成就和仙遊多年後,手稿可讓後人憑弔,那將是件很有趣的事。


*宋以朗先生是翻譯家宋淇之子,其網誌《東南西北》每天把大量華文報章翻譯成英文,為世所知,是真正的知名博客。因張愛玲與宋淇夫婦熟稔,曾寄住在宋家,故宋先生小時候曾與張愛玲一同生活過。張愛玲過身後,宋家成為其遺產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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