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1月 10, 2007

楊致遠是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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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一知


前文提過,「漢奸」一詞的中心在於其行必奸。由於讓中國百姓得享人權,向被認為損害國家利益,讓中國人民不受欺壓、活得有人類基本的尊嚴、得到司法公平對待等,也一向被認為是不義之事。所以,李柱銘是漢奸。

這個論證,可從楊致遠身上得到佐證。2004年,任職湖南《當代商報》編輯的師濤,把中共嚴禁媒體報道六四周年活動的命令,以雅虎的電郵賬戶向海外中文論壇發報,後被公安拘補。師濤最後因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判監十年,判決書寫明,是雅虎香港提供證據。

 

此等打壓人權和言論自由之事,正合我國國情。但外國勢力欺人太甚,干預我國內政到底,竟然讓美國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舉行聽證會,公審雅虎行政總裁楊致遠。幸楊英雄拒絕當漢奸,不像李柱銘般妄求改善中國人權,聲言這種洩密做法符合中國法律,並拒絕承諾以後不再做類似的事。

李柱銘要求中國改善人權成了漢奸,是吳三桂,楊致遠協助中國踐踏人權和言論自由,精忠報國,肯定是民族英雄,是岳飛。但美帝不知羞恥,竟罵楊致遠「冇腰骨」(spineless),是「科技及財富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實在可怒也。試問我國如何審判,關你美國甚麼事?他媽的開甚麼聽證會?幸得民族大英雄楊致遠力挺祖國在人權自由一節上的立場,明顯與李柱銘這等漢奸對著幹,怎會冇腰骨?撐中國的腰骨不知挺得多硬。

我認為身為中國人,應該以楊致遠為民族英雄的榜樣……咩話?唔係嘛?你講多次?楊致遠係美籍華人?仲要喺台灣出生?你話佢係「美奸」?在美國人眼中他是勾結「外國勢力」的「中國走狗」?

呸,不要抵毀楊英雄,中國有中國的法律和規則,不是甚麼都要跟隨你美帝,正如楊英雄說,雅虎要繼續在中國市場運作,就必須依照中國法律行事。吓?洩露資料的不是雅虎中國,是雅虎香港?係係,雖然兩地法津不同,但一國大於兩制嘛!中國政府要資料,雅虎中國沒有,雅虎香港也可以代交,一家人嘛!

還有,中美不是交戰狀態,楊致遠向中國透露私隱不等於互通軍情,怎會是「美奸」。吓?咁點解我哋又話李柱銘係漢奸?你唔好咁x煩,下過星期就區議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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