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26, 2009

總辭

葉一知


總辭,即變相公投,在道德上,一定對。爭取民主普選,怎會不對?打破悶局,刺激討論,也令人期待。但目的正確,動機純正,好戲連場,是否就是一件好事呢?

《孫子兵法》曰:「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總辭,不是一種普通的抗爭手段,而是一場硬仗。以下只想從戰述上和效果上分析,看看這是先勝求戰,還是先戰求勝。

總辭,據說可以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引起國際關注,製造強大民意的鐵證,以逼迫政府盡快落實雙普選。

可是,總辭無論是畫面還是震撼程度,都大不過十萬以上的群眾上街(不一定要五十萬,只要十萬,都是世界矚目的鏡頭)。

最重要是,總辭後,是否能造就強大的公投民意。

 

香港人是文明社會的公民,如守法、守秩序、支持公義、熱心公益等公民意識都很高,但無可否認,香港人在政治上,還是很幼稚,因為香港人不讀歷史,基礎教育由殖民地時代到港人治港時代,都刻意忽視歷史科。不讀史,政治智慧不長,此乃必然。

所以香港人的普遍心態,是支持民主,但總希望不用付出太多,便能得到普選,故大部分香港人都站在中間偏民主的方向。站在中間,是因為怯,怕中方勢力,怕自己的士途生意,還可以是怕麻煩那麼簡單,總之公開或強烈表達政治意願還不是香港人的習慣,至少老一輩如是,即使他們其實支持民主——只要受點教育,思考一下,認識少許歷史,或放眼過去百年自由民主和共產極權的歷史,心裏不擁民主的,必是腦袋有問題。

如是看,再來一次投票,泛民議員便可安然回朝嗎?香港人很善忘,不如回顧一下過去的選舉結果:

2008年立法會選舉總投票率:45.2%
2007年區議會選舉總投票率:38%
2004年立法會選舉總投票率:55.64%。
2003年區議會選舉總投票率:44%

其中,泛民主派在2007年區議會選舉大敗,不過是兩年前,當時泛民聲稱要痛定思痛,吸取教訓。去年的立法會選舉,泛民幸保23席,但得票率由60.52%(1,071,367票)下跌至59.34%(899,223票),流失十七萬張選票(1.18%)。當時泛民又說:痛定思痛,吸取教訓。泛民更指,對手的動員能力很強,要好好研究。

那麼事隔一年,市民看到泛民痛定思痛的結果嗎?如果再來一次投票,真的可造就壓倒性的民意嗎?泛民的動員能力大大改善了嗎?是年無大事可言,投票率很可能跟2008年的差不多,即很多人還是不會出來投票。事實上,我身邊會討論總辭的人,寥寥可數,不知道總辭是幹甚麼的人,多不勝數。



這次牽頭總辭的,是社民連。身處自由社會,社民連所做的事沒有觸犯法律,實屬小事,也因為特區政府不滯,很多市民都默許社民連之舉措。但默許,不代表認同和支持,默許是消極的,即你做了,就算吧。我們不要忘記,很多香港人的忠君愛國和循規蹈矩的傳統文化觀念甚為強烈,但個人自由和權利、抗爭自由和權利等現代政治觀念極為薄弱,他們甚至認為社民連之舉乃教壞細路,無規無矩,縱使從文明和自由的國度去審視社民連之舉,實屬小兒科。所以,由社民連牽頭的總辭,能否得到選票支持?香港人普遍政治幼稚,一批人早看不順眼,可以再投票,便積極起來,趕這些「搞事者」出局。但泛民的支持者呢?他們真的會為「投票給泛民等於支持盡快落實雙普選」這個口號出來嗎?不,他們很可能繼續懶得出來。此消彼長,形勢殊不樂觀。

 


說到底,總辭是一種很強烈的表態方法,是殺手鐧,卻不是時候出招。如果總辭發生在零三七一之後,那麼無論勝算還是效果上,絕對遠勝今天才總辭。厲害的功夫,高明的戰術,都注重連消帶打。一時幾十萬人上街,幾年後又來總辭,想到甚麼招就出甚麼,即使每招都厲害,也是低手所為,你一招後無以為繼,人家便可逐一拆解。



《孫子兵法》曰:「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

其意謂,善戰者先創造自己不可戰勝的條件,以等待可以戰勝敵人的機會。對泛民來說,我看不到其不可勝之處,反而從建制派的角度看,這是敵之可勝處。簡單而言,泛民總辭,為自己創造可能被打敗的條件,有失去立法會否決權之機,同時為建制派創造可乘之機,因為建制派五區全輸,毫無損失,那些議席本就不是他們的,但只要偷襲成功,奪去一兩席,便已大賺。



五區總辭的討論,日益情緒化。有些支持總辭的人,指罵反對的人是戀棧權位、貪財、不肯犠牲、不支持民主,是民主罪人等等。這又陷入中國式道德審判之迷陣,難道文化基因真的經歷百年千年都洗不掉?

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憲法中,是找不到「民主」一詞,因為這兩份奠定美國思想和制度基礎的文件,全部強調的是保護人的權利和自由,而不是強調多數裁決的原則,更是要避免暴民政治。正是緊緊抓住了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這個根本,所以個人才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力,才有了民主制度的建立。因此美國選舉制度的建立不是基於民主的夢想,而是基於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尊重(參考蕭建生《中國文明的反思》,P329)。

香港人大致有了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尊重,也很應該得到民主普選,用制度和法治去徹底保障這些權利和自由。但如果為了追逐民主的夢想,去否定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如把不支持總辭者視為民主罪人,加以輿論公審,而不是據理力爭去游說,正恰恰違反了民主夢背後的原則。民主自由的國度裏,本就容許不同的意見和立場,不容許的話,是極權,是中共。這不是說大家不能批評對方的立場和觀點,批評當然可以,因為批評本就隱含基於事實和理性的意思,但胡亂扣帽子,只是文革式批鬥。

聽到有些人說支持不支持總辭,是「敢不敢」的問題。好幼稚。「敢不敢」只是訴諸情緒,憑情緒去從政,必死無疑。從前將士攻城,在城外搦戰,敵方堅拒不出,城外就罵他娘的祖宗十八代,問他「敢不敢」出來應戰,如果你敢開城出去,盲目放棄城池的守勢,不是英雄,只是個白痴,



坦白說,我不支持總辭,但總辭發生了,我還是會去投泛民一票。這或會被人視為精神分裂,但又有多少人領略精神分裂的深意?

當然,總辭後即使五區全勝,得到強大民意,香港也不會在2012年得到普選。原因,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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