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15, 2008

網上商標

今天收到一個電話,對方說是政府機構,通知我他們接到有間公司申請“MEMDB”和“MEMDB會計”為“網上商標”,如果成功申請,可以控告memdb侵權,給我五天時間提出反對和申請.

這類的電話,電郵和信件都收了不少,但對方說是“香港政府機構”和“控告我侵權”,我當然要了解清楚.

幸好我之前有申請商標的經驗,立即致電知識產權署問清楚,求證香港政府是否有甚麼網上商標,除了在知識產權署申請了memdb為商標,還要在其他政府部門申請? 結果當然不是那電話中人所說.

他所說的政府機構,應該是中國負責.cn的機構,memdb.cn已給別人註冊了,中國內地暫時也不是memdb的市場,有了memdb.com不是已經足夠了嗎?

我說已在香港知識產權署申請了memdb為商標,而他說這只是紙上商標,和網上商標(Internet Keyword)不同. 自己是IT人,都沒有聽過在Internet做生意,要申請網上商標這東西,給他講到不申請就很沒有保障和侵權,這是一項行銷手法嗎?

我最關心的問題是,別人申請了“MEMDB”和“MEMDB會計”為“網上商標”,能控告我在侵權嗎? 如果Internet Keyword只是類似Yahoo和Google的Search Keyword,有人申請memdb就由他吧,反正沒有法律效力,但他說他們是國際性,如果有人申請了網上商標,就能控告我在網上使用這個商標,真有其事嗎? 那不是很無保障? 大家有沒有這方面的資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