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月 15, 2006

結婚的支出

我在2001年結婚 (28歲), 以下是我回憶中結婚需要的支出項目.


我和太太是先決定結婚, 才買樓的. 2001年1月開始睇樓, 9月落定, 開始籌備結婚, 12月簽紙, 1月擺酒. 來來去去只用了三個月, 攪到朋友都誤會為我們是奉子成婚.

結婚第一個支出就是買戒指, 第二個支出就是影結婚相. 這兩樣支出都可以量入為出.

另一個支出就是給太太父母的禮金, 這樣要看看他們是否能體諒你們了, 你們不能節省.

接著就是擺酒, 我們只是攪得很簡單, 沒有要兄弟和姐妹, 沒有租車, 只是請我一個好友負責車我去接新娘和回門 (當然要給封大利事給這好友啦).

擺酒那天的支出, 除了酒席外, 還有化妝師, 攝影師和禮服的費用.

擺酒收的禮金, 會分為三份, 男家親友, 女家親友和我們的朋友, 我們只會收自己朋友的一份, 其他就是雙方父母收了, 所以最終計數, 自己也要支出了.

結婚總支出是多少, 我都忘記了, 只是盡量節省吧! 畢竟節省來的金錢, 可以令我們快些達到財務自由, 將來生活得更自由吧.